1.人民法院违纪违法举报中心为什么查询不到举报材料

2.12368怎么投诉法官

3.法院法官最怕哪个部门投诉?

4.最高法举报法官违法违规举报中心都管什么

法院违规违法举报查询系统中心_法院举报网站平台

上级法院或检察机关,违纪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违法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如果是起诉不受理,可以凭裁定向上级法院上诉;如果在审判时法官违法裁判,甚至徇私枉法,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如果申请执行,法院迟迟不予执行,可以向该院院长反映,要求尽快执行。

一、可以去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去举报法院工作人员。

1、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2、向法院控告申诉部门投诉。

3、向上级法院控告申诉部门投诉。

4、向纪委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88

二、怎样投诉法院

违纪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违法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如果是起诉不受理,可以凭裁定向上级法院上诉;如果在审判时法官违法裁判,甚至徇私枉法,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如果申请执行,法院迟迟不予执行,可以向该院院长反映,要求尽快执行。

法院人员态度恶劣怎样投诉

法院人员态度恶劣,可以向上级领导投诉。

如果涉及人身攻击,或者伤害,则可以报警或者发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法院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应该去哪个部门投诉

(1)上级法院的救济: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如果在上诉期内,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上诉。上诉期过后,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对全国的案件做出再审裁定。

(2)检察院的救济:当事人可以做出终审判决得同级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检察机关不予受理,可以提出异议,并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最高检察院可以对任意一级法院提出抗诉。

四、工作人员办事推诿要怎么投诉

投诉,首先要尽量多一些投诉的证据。对部门工作人员办事推诿扯皮的,可以向其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的纪委(党员干部的)、监察部门(部门的)投诉举报,有上级直属单位的,也可以向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单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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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违纪违法举报中心为什么查询不到举报材料

表示举报将被转交给基层法院的督查组进行调查和处理。这个回复意味着举报已经得到了处理,并且将由专门的督查组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可以继续关注进展,并配合督查组的工作,以确保举报得到妥善处理。

12368怎么投诉法官

没有通过审核。人民法院违纪违法举报中心需要后台进行审核举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才会公开,所以查询不到是因为没有通过审核。人民法院违纪违法举报中心是最高人民法院专门针对法院内部工作人员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接收监督举报的通道。

法院法官最怕哪个部门投诉?

拨打12368、访问受理法院或上级法院或者访问最高法官诉。

下面1-3途径任选一,因为都是当事法院受理,不用重复投诉。

1、直接打12368找到受理法院或上级法院的信访投诉,外地加区号。

2、访问受理法院或上级法院,看看有没有互动信访、或公开的投诉电话、邮箱。

3、访问最高法官诉,不过需要提供具体工作人员姓名才行。

公众互动进入,申诉受理对法院的生效判决或执行不符的情况。如果发现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则选择投诉。建议无法提交,仅限代表。

有的地方支持网上立案,审查通过后,也不需要再邮寄纸质材料,有的地方则需要,各地立案庭规定不同,不能网上立案的,则可以邮寄立案,距离不远还可以去现场立案,没有规定必须去现场才能立案,有的地方法院还支持网上行政诉讼立案。材料不齐,法院应明确告知需要补充什么材料,不构成立案条件的,法院应出具不立案裁定书,原告不服可以去上级法院投诉或起诉,上级法院审查后,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下发到基层法院开庭审理。

符合立案条件的不立案、不立案也不告知理由、不出具裁定书、故意拖延办案 (被告举证延期或简易案件随意转普通案件) 、给立案制造障碍等情况,认为工作人员没有依法办事,可向法院信访投诉,或12309检察院平台进行控告, 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简单一点说,想要投诉法官有两个地方,法院和检察院,当然要逐级反映,纪委也可以试试。发现法院工作人员有违法或违规的行为时,应选择投诉举报,对案件的审理过程或判决不服,应该走流程进行申诉或上诉,对一审判决不服,一般应在15天内向一审法院或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具体流程咨询一审书记员,自己想网络庭审,可以访问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选择省市地区,网上立案和开庭。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 制定和完善人民法院廉政制度,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

(三)受理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

(四) 调查处理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及其他纪律的行为;

(五) 受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复议和申诉;

(六)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七) 组织协调、 检查指导预防腐败工作,开展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司法廉洁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最高法举报法官违法违规举报中心都管什么

最怕向本院纪检部门,上级法院或纪委、纪检监察机关投诉,同时也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进行投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第一条规定:为了更加有效地接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社会监督,确保法官严肃执法、公正裁判,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比如,如果是起诉不受理,可以凭裁定向上级法院上诉;如果在审判时法官违法裁判, 甚至徇私枉法,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如果申请执行,法院迟迟不予执行,可以向该院院长反映,要求尽快执行。这些监察机关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公告、鉴定、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律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法官明显违法犯案的,可以对法官进行投诉举报,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其进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一日公布实施)

第一条

为了更加有效地接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社会监督,确保法官严肃执法、公正裁判,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下称举报中心)。

第二条

举报中心受理对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高级人民法院正、副院长以及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下列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

(一)贪污受贿;

(二)徇私枉法;

(三)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隐瞒或者伪造证据;

(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秘密;

(六)违法取强制措施;

(七)故意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八)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十)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

(十一)乱收费、乱拉赞助等违反诉讼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十二)为案件指定律师或者为律师介绍案件;

(十三)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条

举报中心设立接待室、公开举报电话和公开举报信箱。受理举报人用电话、电报、信函、面谈等方式进行的举报和代为他人进行的举报。

第四条

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举报工作秘密。

第五条

举报中心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举报必须接受。对下列举报,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对法院判决、裁定不服的,告知举报人向有关审判庭申诉或申请再审;

(二)对不属于本院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告知举报人向受理的法院举报中心举报;

(三)举报人向其他法院举报中心举报确有困难的,可以由本院举报中心转办。

第六条

举报中心接谈举报人,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在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可以录音。

举报中心接受举报电话,必须细心接听,如实记录。

举报中心对举报信函和提交的书面材料,应当逐件拆阅、登记。

第七条

举报中心可以要求举报人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及其他有关证据。对不能提供具体情况的举报也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

第八条

属于举报中心受理范围的举报,举报中心分别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院监察部门管辖的,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步审查或移交监察部门办理;

(二)对不属于本院监察部门管辖的,转交有管辖权的法院监察部门办理;

(三)对重要的举报及时向本院监察部门负责人报告;

(四)对情况特殊的举报,经主管负责人批准,以其他方式处理。

第九条

经初步审查,认为被举报人的行为不需要进行政纪处理的,应当作出审查报告。经初步审查、认为需要立案调查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对署名举报,举报中心应当将举报事项的处理结果回告举报人。

第十一条

举报中心对举报人、举报事项严格保密:

(一)不得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

(二)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

(三)接受举报人举报或者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四)未经本人同意,对社会宣传报道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工作单位。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举报人的举报和打击报复举报人。

侵害举报人及其亲属、想举报人及有关的证人合法权益的,给予记过至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使违法违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并为国家、集体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对举报人可酌情给予奖励。